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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两部委就机动车产业法案产生争议

发布日期:2026-06-27   点击量:

2026年6月1日,据巴基斯坦《商业记录报》报道,巴基斯坦工业与生产部、科技部近日因《机动车产业发展法案(2025年)》草案产生分歧,核心争议聚焦于标准制定权责划分。科技部以法案存在法律、程序及技术层面重大问题为由,撤回了此前出具的无异议证明,并反对草案继续推进审议。据悉,巴基斯坦科技部提出,该法案内容与巴基斯坦标准与质量控制局(PSQCA)法定职能相重合。PSQCA依据《巴基斯坦标准与质量控制局法(1996年)》设立,承担国家标准管理相关职责,法案相关条款涉嫌越权。对此,巴基斯坦工业与生产部作出回应。该部表示,草案已于2025年7月30日相继通过立法事务处理内阁委员会、联邦内阁审议,目前正在国民议会对应常设委员会走审批流程。按照《政务规程(1973年)》要求,法案上报前已完成部际会商,流程合规;内阁决议对各部委具备约束力,法案应正常推进至议会终审环节。工业与生产部援引巴基斯坦发展经济学研究所2024年调研成果指出,当地汽车产业长期面临质量短板、生产成本高、本土化率不足、国际竞争力偏弱等问题。该国汽车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中份额有限,行业仅约11/1从业人员服务于出口业务。尽管产业吸纳大量就业,但对制造业整体增值贡献偏低,车辆出口也因品质、成本等问题难以开拓海外市场。该部强调,机动车标准制定属于高度专业化工作,是守护消费安全、提振出口贸易的核心支撑。全球多数国家均设立专职机构,依托完善法规搭建机动车标准体系,并对接联合国相关规则,对车辆制动、车身稳定、尾气排放等指标实施强制性管控。该部同时提及,巴基斯坦当前各领域标准管理职权分属不同机构,例如高等教育委员会、气候变化部分别负责对应领域标准与规范。业界认为,汽车领域也需建立权责清晰、统筹协同的标准化管理机制。巴工业与生产部最后呼吁,科技部重新研判法案落地后,在法律适用与机构职能方面产生的影响,理性推进后续沟通。

(山东电子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