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6日,根据新西兰《1996年危险物质和新有机体法案》(HSNO Act),新西兰环保署对联苯菊酯(bifenthrin)及含有联苯菊酯的相关物质重新开展风险评估,提议对杀虫剂联苯菊酯采取以下限制措施:(1)限制联苯菊酯的广泛使用;(2)仅允许在生物安全应对措施中广泛使用——必须经过许可等严格管控;(3)在加强管控的前提下,保持有限的扩散范围;(4)在没有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撤销批准决定;(5)更改以下危险品分类:急性吸入毒性:4类调整为3类;皮肤致敏性:1类调整为1B类;特定目标器官的毒性(反复接触情况):1类调整为2类。关于过渡期的安排:(1)对于那些具有广泛传播性的用途,将设置六个月的过渡期,以便逐步遵守新的管控措施;而对于那些传播范围有限的用途,则需立即遵守新的管控要求。(2)在没有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应立即撤销相关批准。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21日。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