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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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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更新马来西亚活鱼进口议定书

发布日期:2026-03-19   点击量:

2026年3月3日,马来西亚发布G/SPS/N/MYS/20/Rev.1,更新马来西亚活鱼进口议定书(对G/SPS/N/MYS/20的修订)。马来西亚渔业部依据1985年《渔业法》(第317号法案)中活鱼控制的第40节,对2009年7月6日发布的G/SPS/N/MYS/20 通报进行了审查。该修订案考量了物种在各商品组内的重新分类与合并,同时纳入了疾病分析、生物安全风险以及向马来西亚出口的具体目的相关要求,本次通报旨在向所有国家告知更新后的九类进口议定书涉及产品:(1)供人食用的活鱼;(2)活鱼亲鱼;(3)活淡水鱼苗;(4)活海鱼鱼苗;(5)活的甲壳类亲鱼;(6)活甲壳类鱼苗;(7)活软体动物;(8)活的无脊椎动物;(9)活水生植物。进口活水生动物的风险评估和检疫要求如下:供人食用的活鱼(i):检疫要求由托运货物的最终用途确定,直接交付至餐馆并将立即加工制作的货物可免于检疫;其余商品(ii-ix):进口风险与强制检疫期通过综合评估确定,评估将考量物种易感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列明的应通报疾病及其他关键生物安全风险。议定书核心内容包含三方面:(1)抵达马来西亚前的进口条件;(2)马来西亚进口活鱼的动物卫生认证要求;(3)抵达马来西亚领土时的进口条件。该进口议定书要求所有进口商在托运货物抵达前遵守既定条件、满足全部健康认证标准,且在货物抵达马来西亚时遵循附件一载明的所有程序。注:根据1985年《渔业法》,“鱼”的定义为各类水生动物或植物,无论是否定居,包含所有种类的有鳍鱼类、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水生哺乳动物及其卵、鱼苗、鱼种、幼鱼等,但不包括任何种类的水獭、海龟及其卵。该通报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日,拟批准日期和拟公布日期为2026年5月1日,拟生效日期为2026年6月1日。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