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9日,欧盟发布G/TBT/N/EU/1195号通报:欧盟委员会执行决定,规定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计算、验证和报告一次性塑料饮料瓶中回收塑料含量数据的(EU) 2019/904号指令的适用规则,并废除欧盟委员会执行决定(EU) 2023/2683。实施决定规定了计算、核实和报告PET瓶中回收含量的规则。欧盟成员国必须应用这些规则来证明符合一次性塑料指令(EU) 2019/904第6(5)条中设定的回收塑料含量目标。这些规则取决于所应用的回收技术:对于PET的机械回收,它们基于欧盟食品接触立法已经建立的系统(关于在打算与食品接触的物品中使用回收塑料材料的(EU)法规2022/1616)。对于化学回收,必须应用质量平衡核算,并且化学回收商需要额外的第三方认证。为使产出算作回收成分而进行回收(包括分类)的地理范围是第1(1)条中“回收塑料”定义的一部分。该通报的意见反馈日期为2026年4月23日,拟批准日期为2026年第二季度(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后1周),拟生效日期为发表后20天。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