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第14号国家标准公告,中国RoHS配套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2011《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管控物质新增DEHP、BBP、DBP、DIBP这4种邻苯二甲酸酯,由6项增加至10项,且检测方法同步更新为GB/T 39560系列标准。这标志着中国RoHS与欧盟RoHS全面接轨,为即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6572-2025奠定过渡基础。中国RoHS管控物质清单:铅(Pb)限量要求(质量分数)≤0.1%;汞(Hg)限量要求(质量分数)≤0.1%;镉(Cd)限量要求(质量分数)≤0.01%;六价铬[Cr(VI)]限量要求(质量分数)≤0.1%;多溴联苯(PBBs)限量要求(质量分数)≤0.1%;多溴二苯醚(PBDEs)限量要求(质量分数)≤0.1%;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限量要求(质量分数)≤0.1%;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限量要求(质量分数)≤0.1%;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限量要求(质量分数)≤0.1%;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限量要求(质量分数)≤0.1%。除了管控物质升级以外,还需满足新版标识要求及合格评定要求。(1)新版标识要求。《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 11364-2024)于2025年4月1日开始实施,并最晚于2026年1月1日与GB/T 26572 1号修改单同步实施。要求:有害物质含有信息表必须由6项调整为10项,并符合新标准中的标注规定。(2)切换合格评定。要求:针对《达标管理目录》内产品,2026年1月1日起,已按GB/T 26572-2011完成6项物质合格评定活动且继续出厂、进口的产品,应在2027年1月1日前完成10项有害物质合格评定转换。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