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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正式采纳“废旧电池-国家主管部门报告收集和处理情况时使用的格式”

发布日期:2025-12-07   点击量:

2025年11月13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采纳“废旧电池——国家主管部门报告收集和处理情况时使用的格式”旨在为成员国引入一套标准化的废旧电池收集、处理和回收数据报告格式。此举旨在统一欧盟范围内的报告规范,直接影响化学品和电子产品价值链中的制造商、回收商和下游用户。电池报告和质量检查的新义务。根据采纳的方案,各国主管部门必须提交年度数据,内容包括投放市场和回收处理的电池的数量和化学成分。该法规适用于五种主要电池类型:便携式电池、工业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启动/照明/点火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每类电池都需要按电池化学成分进行详细分类,包括锂电池、铅酸电池、镍镉电池等。表格格式应包含钴、铜、锂、镍等物质的回收效率和材料回收率指标。成员国还必须提供标准化的质量检查报告,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追溯性以及符合法规第70条和第76条的规定。对行业和监管合规性的影响。这项举措并非仅仅是行政层面的,它对整个制造价值链都具有重要的运营和战略意义。生产商和回收商需要遵守报告方法,核实数据来源,并确保废旧电池得到正确的分类和归类。监管机构将监测回收效率和材料回收率等指标,这些指标可能会影响未来的目标修订和市场规则,尤其对于锂和钴等关键材料而言。重要的是,成员国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所有数据,并遵守欧盟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数据交换系统。

(山东电子学会、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