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7日,泰国食药局发布公告,明确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维生素和矿物质种类及其具体形式。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1)申请膳食补充剂产品登记时,可使用公告附件1清单中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形式,无需再进行安全性评估;(2)申请其他未特别规定使用条件的食品登记时,可使用公告附件2清单中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形式,并遵循营养强化原则,无需再进行安全性评估;(3)特定食品(如婴儿配方、婴幼儿食品、医用食品等)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使用须遵循其相应产品类别的规定;(4)允许参考欧盟相关法规更新清单作为登记依据。
(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