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日,WTO网站发布巴西提交通报(G/SPS/N/BRA/2421),拟更新自中国进口新鲜芦笋(第4类)的植物检疫要求条例。该通报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1月2日。植物检疫要求主要内容如下:植物检疫证书。每批货物须随附中国官方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该批货物经检验,未发现苜蓿盲蝽Adelphocoris lineolatus、玉米黄呆蓟马Anaphothrips obscurus、花蓟马Frankliniella intonsa、稻管蓟马Haplothrips aculeatus、埃及吹绵蚧Icerya aegyptiaca、甜菜网野螟Loxostege sticticalis、桔鳞粉蚧Nipaecoccus viridis、南非桔蓟马Scirtothrips aurantii、甜菜夜蛾Spodoptera exigua、海灰翅夜蛾Spodoptera littoralis、斜纹夜蛾Spodoptera litura、稻蓟马Stenchaetothrips biformis、黄蓟马Thrips flavus和黄胸蓟马Thrips hawaiiensis”。入境查验。货物入境时须接受检查,并取样送巴西官方实验室或官方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相关费用由进口方承担。在查验期间,相关方可作为剩余货物的保管人。不合格处置。如检出检疫性或有潜在风险的有害生物,该批货物将被退运或销毁,并通报中国官方机构。若截获疫情情况严重,巴西NPPO有权暂停进口中国新鲜芦笋,直至完成新的风险评估。所有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均不得进入巴西市场。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