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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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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过制定渔业管理规则、渔业活动监测与检查规则、执法与合规规则

发布日期:2025-12-04   点击量:

欧盟官方公报2025年11月12日消息,8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授权条例(EU)2025/1766,对理事会条例(EC)No 1224/2009进行补充,通过制定渔业管理规则、渔业活动监测与检查规则、执法与合规规则。主要内容为:(1)适用范围。该条例就根据条例(EC)No 1224/2009建立的欧盟渔业监管体系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重点涵盖渔业监管、捕捞活动监控与检查,以及执法与合规事宜;(2)为施行本条例,下列定义适用:“捕捞许可证持有人”指获发捕捞许可证的自然人或法人;“船舶监测装置”指《欧盟法规》(EC)第1224/2009号第9条第(2)款和第(3)款所述的追踪装置,包括非卫星移动追踪装置;(3)渔业管理。包括渔业监测中心对捕捞活动的监控、特定区域出入境监控、船舶监测装置发生技术故障或通信中断时的应对措施等;(4)未收到渔船位置及航行数据时应采取的措施;(5)利用船舶位置数据监测和记录捕捞活动。成员国应利用根据本条例第3条和第4条以及实施条例(EU)2025/2196第23条和第24条接收的数据,有效监测其渔船以及所有获准在其主权或管辖水域开展捕捞活动的渔船所进行的捕捞活动。船旗成员国应:(a)确保第1款所述数据以数字形式记录,并安全存储于计算机化数据库中至少三年;(b)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该数据仅用于官方目的,包括酌情用于科学研究;(c)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此类数据免遭意外或非法销毁、意外丢失、损坏、传播或未经授权查阅;(6)该条例自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第七日生效。自2026年1月10日起适用。该条例对所有成员国具有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山东齐贸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