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2个咨询文件,就化妆品中大麻二酚等物质的使用要求征求意见。主要内容为:拟制订大麻二酚在皮肤和口腔化妆品中的最大使用浓度0.19%(Delta-9-四氢大麻酚作为污染物在终产品中的最大限量不超过0.00025%);硫柳汞、苯汞盐的安全性尚未得到确认,因此不得作为防腐剂在化妆品中使用。意见反馈期截至2026年1月21日。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
上一条:欧盟启动关键化学品联盟
下一条:欧盟就化妆品中碱性棕16等使用要求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