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日,南方共同市场秘书处发布2个公告,拟制订2项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6年2月2日。主要内容为:1.No 03/25号法规,即预包装食品标签一般性要求技术法规,具体包括定义、总则(所有标签信息必须真实、清晰、易读、不易擦除,禁止标注误导性内容)、强制性信息(标签上必须包含食品销售名称、酖料清单、净含量、批号、储存条件、营养信息等10项内容)、强制性信息的标注方式(语言、位置、字体、大小、颜色对比度要求等)、特殊情况(对于表面积很小(≤15cm2))的预包装食品,允许简化强制性信息,但核心信息(如名称、批号、保质期等)仍需标注,其他信息可放在说明书或通过其他方式提供)。
(威海市企业海外发展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