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日,马来西亚标准局发布通告,拟修订2项食品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1)修订烹饪用食用油标准(DMS682),具体为更新规范性引用文件,新增烹饪用精炼棕榈油和非棕榈油类烹饪用油产品中3-一氯丙烷-1,2-二醇酯(3-MCPDE))等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即附表A、B),具体内容如下所示;烹饪用精炼棕榈油中3-一氯丙烷-1,2-二醇酯(3-MCPDE)拟制定最大残留限量为2.5(mg/kg);缩水甘油酯(GE)拟制定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非棕榈油类烹饪用油中3-一氯丙烷-1,2-二醇酯(3-MCPDE)拟制定最大残留限量为1.25(mg/kg);缩水甘油酯(GE)拟制定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2)修订新鲜、冷藏或冷冻禽肉标准(DMS361),具体为更新规范性引用文件,修订品质要求(如允许禽类胴体表面存在少量残留针羽或细毛)和加工过程中取样要求等。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