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6日,欧盟委员会补充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U)第1308/2013号关于家禽肉的营销标准,并废除委员会条例(EC)第543/2008号。在其《从农场到餐桌的公平、健康和环保的食品系统战略》的通信中,委员会宣布将修订营销标准,以提供可持续农业产品的采用和供应,并加强可持续性标准的作用,同时考虑这些标准对食品损失和浪费的可能影响。与目前适用的法律框架相比,该授权法案引入了以下主要修订:明确范围,限于本法规第2条列出的禽肉产品。增加新产品的定义并调整现有定义,以确保企业间交易的透明度,并考虑消费者的期望。简化禽肉标签和展示的要求。允许除现行欧盟委员会法规543/2008中列出的术语之外的其他术语,以涵盖具有可持续性特征的农业方法。将“散养”标记的规则与欧盟立法中适用于当鸟类无法进入露天奔跑时的鸡蛋的适用规则保持一致。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