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日,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修改辐照食品进口检验条件。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1)取消以下产品进口辐照检查:槟榔、供人类食用的角豆和可可豆和外壳、供人食用的罂粟种子、供人类食用的 甜荞麦、干枣、人类食用的芝麻、供人类食用的磨碎或整粒胡椒粒和胡椒粉、供人类食用的生种子、人类食用的葫芦丝种子、供人类食用的整个扁豆、供人食用的茴香籽、供人类食用的豆种、供人类食用的香菜籽、供人食用的小茴香籽、供人食用的芹菜籽。(2)食品必须在标签标明为辐照,并有警告声明。
(威海海关技术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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