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4日,阿根廷卫生管理秘书处和农畜渔业秘书处发布第38/2025号联合决议,修订食品法典,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修订阿根廷食品法典有关“非酒精饮料”条款,将强化饮料、添加型饮料及含电解质饮料纳入阿根廷食品法典,规定了强化饮料、添加型饮料及含电解质饮料的定义及指标要求(脂溶性维生素和矿物质最大50%、添加型饮料钾含量最大为700毫克/升等),营养素要求(如强化饮料要求与食品中的任何成分或添加的其他营养素不发生相互作用等),标签要求(如含电解质饮料“强制性营养信息”中声明产品中钾含量及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等)。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肉类协会供稿)
2025年7月24日,阿根廷卫生管理秘书处和农畜渔业秘书处发布第39/2025号联合决议,修订食品法典,将干苹果渣纳入阿根廷食品法典,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1)规定了干苹果渣的定义,成分特征(蛋白质含量最低4%等),微生物标准(沙门氏菌/25g,n=5,c=0,m=不得检出等),无机污染物限量标准(棒曲霉素含量的最大限值为50μg/Kg);(2)禁止流通、持有或销售具有异常或不适合该产品味道、气味或异味的干苹果渣,产品名称应称为“干苹果渣”。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山东省肉类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