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5年6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5/1163号条例,修订氯苯胺灵(Chlorpropham)、麦穗灵(Fuberidazole)、种菌唑(Ipconazole)、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精异丙甲草胺(S-metolachlor)和氟胺磺隆(Triflusulfuron)在某些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法规(EC) No 396/2005号条例的附件II、III和V修订如下:(1)附件 II修订如下:1)删除麦穗灵、种菌唑、精异丙甲草胺和氟胺磺隆四栏;2)甲氧虫酰肼一栏替换为以下内容:农药最大残留水平(mg/kg)在柚子、杏仁、苹果、高粱、草莓、豆蔻干籽中分别为2、0.1、0.01、0.01、0.05、0.05。(2)在附件III的A部分中,氯苯胺灵一栏替换为以下内容:农药残留和最大残留水平(mg/kg)在柚子、杏仁、苹果、洋葱、高粱中分别为0.01。(3)在附件V中,添加麦穗灵、种菌唑、精异丙甲草胺和氟胺磺隆四栏:农药残留和最大残留水平(mg/kg)在橙子、杏仁、苹果、洋葱、芹菜中分别为:0.01、0.01、0.01、0.01、0.05。据了解,本法规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