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日,阿塞拜疆食品安全局发布食品安全法,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包括国内生产及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2)食品安全领域国家监管的目标;食品安全基本原则;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技术监管法规、标准的制订等);(3)食品安全要求。危险食品的定义(对人健康有害,含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技术法规要求的物质,含法规禁止的成分);特殊用途食品和生物活性食品的安全要求:满足相关消费群体的生理需求;维生素、矿物质和氨基酸含量应在允许范围内;要有相关注册;加工包装饮用水和食品加工用水企业要注册登记等;(4)食品标签要求。食品名称、营养成分、能量值、成分、含量、质量指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成分中的过敏原、原产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生产方法和食用方法的完整信息;产品标签必须清晰、准确,消费者可以完全理解;任何食品的标签都不应包含有关预防人类疾病或具有治疗作用的信息;经化学和生物制剂处理的农产品包装上应有警示标签和标识;进口食品必须提供阿塞拜疆语翻译件;(5)食品企业的注册。生产或进口酒精饮料的食品企业的注册要求等;(6)产品注册。新食品;含转基因食品;生物活性食品;天然矿泉水等;(7)官方的食品安全控制;食品企业责任和义务;违规处罚等。
(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威海市企业海外发展协会、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山东省肉类协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