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6日,巴西政府公报发布SDA第1287号条例,拟制订精炼食用植物油技术法规,意见反馈期为75天。法规草案主要内容包括:(1)产品定义和分类(法规规定的产品范围为精炼棉籽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玉米油、大豆油));(2)产品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要求(如精炼食用植物油酸价不应超过0.6mgKOH/g,过氧化值不超过10megO2/kg);(3)产品生产加工和存储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4)采样检验和样品处理规则(如预包装精炼植物油样品不得少于4个,每个样品不少于500ml);(5)官方对于产品检验要求(包括工厂预检验、感官检验和实验室检验);(6)包装和标签标识要求(如进口预包装食用植物油需标注原产国、进口商名称、地址和备案号(CNPJ/CPF号))等。
(潍坊市进出口企业联合会、济南海关技术中心、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