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日,以色列政府公布《酒精食品公众健康保护法规2025》。根据该法规,以经济部对酒精饮料的管理权限已转让给以卫生部该新法规关注公众健康和安全,并规定了酒精饮料生产、进口销售等相关指南。虽然该法规针对的是以色列本土生产、进口相关酒精食品,但以方特别关注、强调相关进口产品的内容。酒精被视作“敏感食品”。根据该新法规,酒精饮料的生产、进口、出口销售应符合相关立法要求:《公众健康保护法案(食品)2015》、《酒精饮料广告、销售限制要求2012》、《以色列标准(309号标准乙醇、407号标准啤酒、1318好标准葡萄酒、1572号标准酒精饮料)》。酒精饮料分为两种:(1)酒精饮料:供人类饮用的碳酸或酒精饮科,含2%成更多的酒精(按体积计),且须进行抽样检测;(2)优质和特色酒精饮料:标签标注地理保护标志或原产地保护标志的葡萄酒、储藏至少为12年的酒精饮料、进口威士忌(用橡木桶贮存,单桶价格不低于1000欧元)、酒精饮料(购买价格不低于15欧元/750毫升瓶)。进口数量受到饮料类型和生产相关文件限制。进口相关流程为:酒精饮料进口商资格审批,预审批(自2025年8月1日起,注册进口商应具有合格的仓库;直接或间接进口南策提交进口酒精类型相关文件;审批应在申请后21天内完成,批件有效期为10年),符合性证书(符合性证书应根据实验室检测和进口类型文件在一个工作日内签发),随机检测(相关货物应在港口、市场、进口商仓库进行随机检测),风险管理(所有文件和记录应符合新法规指南要求,并可以进行产品溯源)。
(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