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官方公报2025年5月26日消息,5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5/973,修订和更正实施条例(EU)2021/1165《授权某些产品和物质用于有机生产并确定其清单》。具体修订和更正内容为:(1)实施条例(EU)2021/1165修订如下:插入以下第10a条。第10a条内容为:在欧盟最外围地区使用产品和物质的特定授权程序。如果成员国认为,由于第(EU)2018/848号条例第45(2)条规定的特定条件,某产品或物质应被授予在欧盟最外层地区使用的特定授权,它可以要求欧盟委员会进行评估。为此,它应向欧盟委员会通报一份描述相关产品或物质的卷宗,说明因第(EU)2018/848号法规第45(2)条规定的特定条件而获得此类特定授权的原因,并解释根据本法规授权的产品和物质因相关最外层地区的特定条件而不足以使用的原因。它应确保档案适合公开提供,但须遵守欧盟和成员国有关数据保护的国家立法。欧盟委员会应公布第1段中提及的任何请求。欧盟委员会应分析第1段提及的档案。只有在分析得出以下整体结论的情况下,欧盟委才应根据卷宗中提及的具体条件对产品或物质进行授权;当第(EU)2018/848号条例第45(2)条所述的2年期限届满时,授权应自动延长2年,条件是没有新的要素,且没有成员国或根据第(EU)2018/848号条例第46(1)条认可的管制当局或管制机构提出反对意见,证明需要重新评估第3款所述的委员会结论;(2)附件I根据该条例附件I进行修订;(3)根据该条例附件II修订附件II等;(4)该条例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日起生效。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山东电子学会、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潍坊市进出口企业联合会、济南海关技术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