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韩国海洋水产部国立水产物品质管理院发布第2025-8号通知,修订优质天然海盐认证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增加制作海盐的海水取水区及存水池的定义,取水区为海水流入的入水口100米范围内的海域及卫生指标(总大肠菌群≤1000cfu/100ml1,砷<50ug/等);修订食盐质量检验标准,册除硫酸根离子标准,增加新的放射性指标标准(碘131<100Bq/kg或L,铯134+铯137<100Bq/kg或L)。
(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齐贸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