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5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EU)2025/877,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条例(EC)No 1223/2009《关于在化妆品中使用某些被归类为致癌、致突变或对生殖有毒的物质》。主要修订内容为:(1)条例(EC)No 1223/2009附件Ⅱ和Ⅲ根据本条例附件进行修订。附件Ⅱ新增二苯基(2,4,6-三甲基苯甲酰基)氧化膦等21种;删除附件Ⅲ中的第311条;(2)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日起生效。该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适用。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潍坊市进出口企业联合会、山东齐贸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