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加州立法机构提出了参议院第682号法案(SB 682),旨在解决与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相关的环境和公共卫生问题。PFAS限制时间表:2027年1月1日:禁止分销、销售或要约销售含有故意添加PFAS的产品。既往使用的产品和联邦法律优先于州法规的情况除外。2033年1月1日:对其他含PFAS的产品实施更广泛的限制,除非有毒物质控制部(DTSC)认为不可避免。2040年1月1日:除非获得豁免,否则进一步禁止特定产品,包括制冷剂和溶剂。该法案将“涵盖产品”定义为包括一系列物品,如清洁产品、炊具、牙线、青少年产品、食品包装和滑雪蜡。有毒物质控制部(DTSC)必须在2027年1月1日前通过法规,以执行这些规定。这包括确定申请费。一旦这些规定出台,分销、销售或要约销售含有超过允许水平的PFAS的非豁免产品将是非法的。制造商需要在DTSC注册,并证明其符合PFAS禁令。该部门将有权测试产品、发布违规行为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DTSC将保留一份公开的产品清单,列出目前被认为不可避免地使用PFAS的产品。
(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