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Aniline)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涉案生产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Wanhua Chemical Group Co., Limited)为36.90美元/吨,其他中国生产商为121.79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41项下的产品。
上一条:澳大利亚对华金属硅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下一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2,4-二氯苯氧乙酸双反产业损害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