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一次性电子烟及其组件和包装(Certain Disposable Vaporizer Devices and Components and Packaging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8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3月7日作出的初裁(No.58)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提出的撤回,终止本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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