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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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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4-24   点击量:

2025年3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日期标注。为解决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找不到、看不清、不易算”问题,将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同步实施。主要规定如下:(1)位置明确:生产日期须在包装主展示版面独立标注,或标注“见某部位”指引;(2)清晰易读:采用白底黑字,字体最小高度提升至2.0-3.0毫米(依包装面积分级);(3)计算简化:保质期按“年/月/日”顺序直接标注到期日,无需换算;(4)禁止虚假宣传:不得标注疾病预防功能、夸大描述或“特供”等误导性内容;(5)网络销售规范:电商平台需在主页面展示完整标签信息,平台需加强监测;(6)办法同步明确违法行为罚则,轻微违规以整改为主,严重者处以罚款。旨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济南海关技术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