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日本消费者厅修订食品标签法,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增加以下内容:(1)食品饮料必须遵守的标准:名称、原料或食品营养成分及能量含量的标示项目及标示方法、保存方法、产地及其他应标明事项;(2)农林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产品应标明的原产国;虚假成分或原材料产地;(3)营养标签应当包括:食品营养成分及能量含量的标示项目及标示方法;制订或修改营养标签规定时必须公开。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山东省肉类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