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6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5-111号公告,修订化妆品法实施条,本规则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删除与天然化妆品和有机化妆品认证程序的运作和认证机构指定标准有关的事项,如“功能性化妆品、天然化妆品或有机化妆品”应替换为“功能性化妆品”等,删除化妆品标识和广告合规标准中天然化妆品和有机化妆品相关内容。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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