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报》报道,欧盟在国际海事组织(IMO)关于中期减排措施的谈判中做出让步,可能放弃对“航运碳税”的坚持,转而接受一项包含灵活性履约机制(排放信用交易体系)的妥协方案,不再要求航运业直接为碳排放付费。自2021年以来,IMO各成员国围绕航运业减排积极行动,多轮提交中期减排措施提案。历经初审、评估与多轮谈判,提案在不断碰撞中修改、整合,部分甚至无奈弃权。在最近一轮提案中,“欧盟27国+日本”携手“小岛国联盟”以及“ICS与利比里亚和巴哈马两大船旗国的组合”,共同推出以“征收碳税”为主导的方案,期望通过直接对碳排放征税,强力推动航运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中国、挪威、巴西、阿根廷、南非等国组成的共同提案方,则持续完善目标型船用燃料标准(GFS)与灵活履约机制相结合的方案,主张从燃料标准层面把控源头,同时借助灵活机制给予行业一定缓冲与调整空间。双方因“是否直接征收碳税”这一关键问题僵持不下,谈判一度陷入僵局。转机出现在第18次船舶温室气体减排会间工作组会议(ISWG-GHG18)上,以国际航运工会(ICS)和新加坡为代表的提案方提出了打破僵局的妥协方案。其中,新加坡的提案“ISWG-GHG 18/J/9”,简称“J9”,格外引人注目。J9方案以技术要素,即GFS为核心,着重从提升船舶能效、改进燃料技术等方面入手,从根本上降低碳排放。同时,该方案还巧妙设计了收益机制,通过市场手段确保能产生一定规模的资金收益。这一创新之举,成功回应了欧盟等提案方对资金收益的诉求,所筹集资金可用于能源转型,助力航运业探索更清洁、高效的能源替代方案,以及开展能力建设,提升行业整体应对减排挑战的能力,为打破谈判僵局提供了新的可能。国际海事组织(IMO)秘书长阿塞尼奥·多明格斯(Arsenio Dominguez)一直致力于推动成员国达成共识,他强调,在制定规则期间,充分尊重成员国表达担忧与支持的权利,力求通过合作协商解决分歧,维护组织的团结统一。在此背景下,欧盟虽在周四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仍倾向于简单征税,但面对复杂的谈判局势与各方利益博弈,最终做出关键让步。据《卫报》报道,欧盟准备接受新加坡提出的碳信用交易妥协方案,不过前提是该方案能够筹集与直接征税等量的资金,以保障在推动航运业减排的同时,满足欧盟对资金收益用于相关领域发展的期望。
(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