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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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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美国在途商品豁免至5月27日,美国海关发布“基准关税”进口指南

发布日期:2025-04-16   点击量: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于当地时间4月5日凌晨0点01分(北京时间4月5日中午12点01分)起正式征收特朗普对众多国家所有进口商品单方面加征的10%“基准关税”,该关税在美国海港、机场和海关仓库生效。CBP于4月4日发布进口指南,适用于4月5日生效措施,后续还将发布4月9日生效措施的指导意见。指南对在途货物给予宽限期,在美东时间4月5日凌晨00:01前已装船并处于最终运输模式,且5月27日前到达美国的在途货物可豁免。指南涵盖多方面内容:申报人自4月5日起必须至少报告一个与互惠关税相关的《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第99章次要分类;除特定豁免商品外,4月5日东部夏令时间凌晨12:01后进口消费或从保税仓库提取消费的商品适用HTSUS 9903.01.25的额外10%从价税,且互惠关税是对现有关税等的补充;豁免情况包括加拿大、墨西哥产品,在途货物,第2栏税率国家产品,人道主义援助物资,信息材料,附件II中列明的特定商品,特定钢铁和铝制品,含美国原产成分商品(美国原产成分占比≥20%的商品仅对非美国成分部分征收互惠关税);除特定子目外,正确申报第98章的商品可免除额外关税;自4月9日起,外贸区除特定商品外,货物必须以“特权外国身份”进入,最终进口时按入区时适用的HTSUS税率征税;互惠关税相关的额外关税可申请退税;除行政命令另有规定外,19 U.S.C.1321(a)(2)(C)规定的行政豁免(最低限额豁免)继续适用于9903.01.25项下符合条件的商品;申报有严格要求,包含多个HTSUS编码的报关单明细行,关税必须与正确HTSUS对应,10%关税与9903.01.25关联且不同HTSUS的关税不得合并报告,含美国成分商品需分两行申报以准确计算适用税率,多个HTSUS编码的申报顺序也有明确规定;CBP将通过CSMS消息发布额外指导,进口商可就相关问题申请约束性裁定,遇申报错误可联系CBP客户代表或ACE服务台,相关问题还可发邮件咨询。

(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