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6日,克罗地亚农林水产部拟修订炼乳及奶粉条例。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3月30日。主要内容:规定了炼乳和奶粉的名称、定义、种类和一般要求,如炼乳中奶粉含量不得超过成品总奶干物质的25%、奶粉成品中的水分含量按重量计不超过5%等;标签要求:炼乳需声明“不适合12个月以下的婴儿”,单件包装净重小于20克且采用多件装包装的商品,商品名称必须显示在每个单独的包装上等;产品中允许使用的成分。允许额外添加以重量计在制成品中的乳糖含量不超过0.03%(以重量计)等;所有产品须根据所含脂肪和干物质等的含量来标明产品名称。
(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威海市企业海外发展协会、山东齐贸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