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3日,中国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31303496号通知,制订食品原料γ-胺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的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如下:(1)γ-胺基丁酸在食品中每日食用限量,以γ-胺基丁酸计为100mg;(2)使用γ-胺基丁酸作为原料的食品,应标示:使用本产品应避免同时饮酒或服用降血压、镇静及癫痫等药物;孕妇、哺乳妇女、婴幼儿,须咨询医师方可使用的警告语。
(济南海关技术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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