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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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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发布鱼类进口指南

发布日期:2025-03-07   点击量:

2025年2月21日,菲律宾农业部发布消息批准了从3月开始进口多达25000公吨各种鱼类和海鲜的指导方针。根据批准的指导方针,渔业和水产资源局(BFAR)将签发有效期为45天的动植物卫生检疫进口许可证。此外,只有BFAR认证的冷藏设施才允许储存进口海鲜。进口商必须已获得至少一年的认证,并且以前从事过相关产品的进口。因食品安全规定、文件要求不完整或在进口期开始时没有海关认证而正在接受调查的进口商不予进。25000公吨的进卫上限涵盖了阿拉斯加狭鳕、尖吻鲈、蓝鳍金枪鱼、毛鳞鱼、智利鲈鱼、蛤蜊、军曹鱼、鱈鱼、黄花鱼、帝王鱼、鱼肉、比目鱼银杏、石斑鱼、无须舞、大比目鱼、滨町、鳕鱼、龙虾、马林鱼、月亮鱼、贻贝、鯔鱼、章鱼、油鱼、牡蛎、鲶鱼、红鲷鱼、鲑鱼、沙丁鱼、扇贝、鯛鱼、鲷鱼、蠹鱼、胡瓜鱼、软壳蟹和硬壳蟹、鱿鱼、箭鱼、金枪鱼副产品和黄尾比目鱼。

(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