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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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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发布太阳能光伏自用安装新规

发布日期:2025-02-25   点击量:

2025年1月1日,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正式发布《半岛马来西亚太阳能光伏自用安装指南》(GP/ST/No.51/2024),旨在规范自用光伏系统的安装与运营,提升电网安全性与能源管理效率。新规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并废止2017年发布的旧版指南(GP/ST/No.13/2017)。新规的核心内容体现在强化安全监管与储能要求方面:(1)适用范围与定义。新规适用于所有自用光伏系统的所有者、运营者及电力公司,明确“自用”定义为能源仅供业主或场所内使用,禁止对外供电。同时,已参与“上网电价”(Feed-in Tariff)或“净电能计量”(Net Energy Metering)项目的用户不得新增自用光伏系统。(2)容量限制与储能要求。家庭用户(Domestic Consumer):单相230V供电系统光伏容量上限为5kW,三相400V供电系统上限为12.5kW。非家庭用户(Non-Domestic Consumer):容量无限制,但超过72kWp(峰值千瓦)的装置需强制配备至少1小时额定容量的电池储能系统(例如100kWp系统需配100kWh储能),以减少间歇性发电对电网的冲击。过渡条款:已安装或正在安装的超标系统,若持有能源委员会发电许可或地方当局批准文件,可豁免新规限制。(3)电网连接与安全规范。所有并网系统(Grid-Connected System)必须通过“表后连接”(behind-the-meter)接入用户侧电网,严禁向公共电网反向输电。光伏系统设计需符合马来西亚国家标准(Malaysian Standards)及《1990年电力供应法》(Act 447),安装图纸需经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师认证。(4)许可与信息提交。除豁免情况外,运营光伏系统需向能源委员会申请发电许可,并在调试后30日内提交《光伏系统信息表》及测试证书(Form G/H)。非家庭用户容量超过72kWp时,需提交电网连接评估报告,分析对电压、功率因数及电网安全的影响。(5)费用调整。2024年12月31日后新建的非家庭光伏系统(容量超72kWp),将根据政府规定收取费用,以反映供电成本并维护电网可靠性。

(威海市企业海外发展协会、山东电子学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