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提请对外经济活动参与者注意加强对中国家禽产品出口的控制。禽类加工企业和禽肉及副产品出口商在产品开发、生产控制方案下的实验室检测和发货时,必须考虑并遵守中国法律的要求。应特别注意中国《鲜、冻禽产品》(GB 16869-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的要求。这一决定是在中国海关总署加强对第三国家禽产品进口管制工作的基础上做出的。上述要求和中国的其他要求可在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网站上查阅。2024年,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认证了超过15.1万份证书。中国肉类和家禽副产品出口量为1.86万吨,超过2023年。
(山东省肉类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