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理局发布3/2024号公告,修订《化妆品管制法规》。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茶碱(Theophylline)等28种物质列入化妆品禁用成分清单,过渡期至2026年11月19日;(2)修订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防晒剂清单,具体为新批准部分允许使用物质并规定使用要求,具体如下:丁基化羟基甲苯(Butylated Hydroxytoluene)在漱口水中最大使用浓度0.001%、在牙膏中最大使用浓度0.10%,过渡期至2026年11月19日;胡莫柳酯(Homosalate)在面部化妆品(丙烯酸喷雾除外)中最大使用浓度7.34%,过渡期至2027年11月19日。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潍坊市进出口企业联合会、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