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1305号公共咨询文件,拟制订个人卫生产品、化妆品和香水中禁止及限制物质清单,其中香水中麝香二甲苯的使用限量值为1%,酮麝香的使用限量值为1.4%;淡香水中麝香二甲苯的使用限量值为0.4%,酮麝香的使用限量值为0.56%;其他产品中麝香二甲苯的使用限量值为0.03%,酮麝香的使用限量值为0.042%;去头皮屑香波中二硫化硒的使用限量值为1%;香波和面部用产品中氯化锶的使用限量值为2.1%(以锶计,与其他允许的锶产品混合时总锶含量不得超过2.1%);发用产品中二氨基嘧啶氧化物的使用限量值为1.5%。该咨询文件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3月7日。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