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烟产品(Certain Disposable Vaporizer Devices,调查编码:337-TA-141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的初裁(No.28)不进行修改、推翻或撤销,该初裁为拒绝临时救济措施(TEO)。2024年12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11月5日作出的初裁(No.26)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Bidi Vapor, LLC of Orlando, FL的调查并发布一项同意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