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荷兰发布2024/0678/NL号文件,拟制订食品预防性过敏原标签规则。意见征集反馈期2025年3月17日。主要内容:(1)预防性过敏原标签的定义;(2)预防性过敏原标签使用条件:要经过企业的风险评估及食品中存在超过规定参考数值的过敏原(如:鸡蛋的总蛋白质参考值为2mg,羽扇豆的总蛋白15mg等),或者存在一种或多种过敏原的交叉污染;使用预防性过敏原标签可以使用:“可能包含xxx”或“不适合xxx”的语句来表达。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威海市企业海外发展协会、济南海关技术中心、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