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12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EU)2024/3196,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No 396/2005食品中农药残留规定附件I关于萝卜叶的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条例(EC)No 396/2005附件I根据该条例规定修订,包括;删除脚注3;修订关于萝卜叶农残适用范围的规定;在“芝麻菜”(0251060-001)之后插入新条目“小萝卜叶”(0251060-002)。(2)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日起生效。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