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烟油雾化器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Certain Oil Vaporizing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392)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11月8日作出的初裁(No.32)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本案对下列内容的调查:美国注册专利号11,369,757第2、9、16项申诉,美国注册专利号11,766,527第23、26、30项申诉,美国注册专利号11,759,580第11、16-18、20项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