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丹麦农林水产和食品部发布1229号公告,制订鸡肉中弯曲杆菌和沙门氏菌监测行政命令。该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1)范围及定义;(2)鸡的屠宰卫生要求;(3)沙门氏菌控制: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对鸡肉开展热处理,肉的中心温度至少为75℃,或者通过不同温度和时间组合处理肉,以产生相同的效果;鸡肉出口到贸易国或第三国检测到沙门氏菌时,必须确认肉类被送往接收国的指定公司进行处置(销毁);(4)其他要求:沙门氏菌检测样品必须根据DS/ENISO6579-1(食物链中的微生物学研究-沙门氏菌检测、计数和血清分型的水平方法)进行分析;沙门氏菌和弯曲杆菌的实验室检测确保肉类处于冷藏状态(1~8℃)。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省肉类协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