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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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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涉华聚酯短纤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发布日期:2024-11-15   点击量:

2024年10月21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4年第653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印度、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短纤(葡萄牙语:fibras de poliéster)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61.09-397.04美元/吨,印度260.47美元/吨,越南308.58美元/吨(越南生产商/出口商Vietnam New Century PolyesterFibre Co., Ltd.不征税),马来西亚85.80-383.63美元/吨,泰国223.45美元/吨(泰国生产商/出口商Zhongthai Chemical Fiber Co., Ltd.不征税),征税涉及山东企业如下:Qingdao Qixiang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青岛奇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61.09美元/吨。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5503.20.90项下的产品。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