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烟油雾化器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Certain Oil Vaporizing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392)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9月6日作出的初裁(No.20)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本案对下列内容的调查:美国注册专利号11,369,756第2-3、6-9、11-17项申诉,美国注册专利号11,369,757第3-8、10-12、14、17-19项申诉,美国注册专利号11,766,527第2-3、6-9、12-16、19-20、24-25、27-29项申诉,美国注册专利号11,759,580第2-5、9、12-15、19项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