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欧盟官方公报消息,9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4/2403,确定自2024年9月6日起适用于某些类型糙米的进口关税。主要内容为:(1)属于CN编码1006 20的糙米(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3/2835(4)第2(1)条所述品种的带壳巴斯马蒂大米除外)的进口税为每吨42.50欧元。(2)实施条例(EU)2024/840现予废止。(3)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