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法克新闻7月25日报道,伊拉克内阁会议批准了工业和矿产部工业发展和组织司根据修订的《伊拉克产品保护法》(2010年第11号)提出的建议,决定如下:(1)继续对所有进口至伊拉克的塑料安瓿瓶征收65%的关税,期限为四年且无任何减免。(2)对用于包装软饮料、果汁和能量饮料的铝罐征收额外30%的关税。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120天生效。
(山东省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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