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烟台大学关于2019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转段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与相关职业院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转段测试录取工作,结合各项工作实际,现制定《烟台大学关于2019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转段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并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对口职业院校将《烟台大学关于2019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转段测试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以及前期确定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测试工作安排(见附件2)等材料通过各种途径告知考生,包括相关网站发布、通知栏张贴或班级内宣读等。
相关告知工作完成后需形成书面确认材料(贯通培养转段专业测试相关材料内容知晓确认书,见附件3),由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和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并于12月21日前送交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烟台大学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