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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3   点击量:

各系部:
   根据学院本学期教学安排,2015年1月12至27日举行全院期末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停课时间

2015年1月9日。
二、灵活方式考试课程考试时间
体育、口语考试在19周完成,其他灵活考试课程一般在20周周一、周二,即1月12、13日完成。具体安排按照各系灵活考试汇总表执行。
三、选修课的考试安排
选修课考试在第17周完成。各系部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选修本部门选修课的学生名单,打印“点名册”,作为考场记录表使用,要求考生签字。选修课网上录入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前。书面成绩交至教师所在系部。
四、各系期末考试时间、场地和监考安排

  1. 各系考试时间分配
考试时间 考试部门或课程
1月14日 商外系、信管系
1月15日 财经系、物流系
1月16日 国贸系、经管系
1月19日 计算机文化基础(不包括信管系)
1月20日 教务处统一安排公共英语13、14级听力考试,经济数学考试
1月21日上午 教务处统一安排经济学基础、中国文化考试
1月21日下午 商外系、信管系
1月22日上午 教务处统一安排思修道德与法律基础考试
1月22日下午 财经系、物流系
1月23日上午 教务处统一安排13级综合英语考试
1月23日下午 国贸系、经管系
1月26日 商外系、信管系
1月27日上午 教务处统一安排14级综合英语考试
 
备注:请各系将12级、13级全部考试安排在1月23日之前,并均衡两个年级的时间安排;14级考试尽量向后安排。
2.考试场次安排
考试场次安排:08:10——09:40  第一场
10:00——11:30  第二场
14:00——15:30  第三场,
(如有必要,下午可安排两场考试13:00——14:30  第三场,15:45——16:15  第四场。)
3.监考老师、场地安排(供系部秘书安排监考使用)

考试部门 提供监考老师系部 考试主要场地
国贸系 国贸系、公外部、基础部 北校2号教学楼
财经系 财经系、公外部、基础部 北校2号教学楼
商外系 商外系、经管系、物流系 北校2号教学楼
经管系 经管系、财经系、商外系 北校1号教学楼
信管系 信管系、国贸系、公外部 南校,北校1号教学楼
物流系 物流系、商外系、信管系 北校2号教学楼
 
4.各系按照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和场地分配,统一组织各年级、各专业考试,并于12月12日前将监考安排表发给教务处,经教务处统一协调后,于12月19日前发给各系部。各系部于12月26日前将试卷分装明细表(电子版、纸质版)交教务处303室。
5.试卷制作要求及提交时间:
  1)试卷制作严格按照附件“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试卷规范要求”执行。
2)请在试卷醒目位置注明试卷代码。各系部试卷代码分配如下:
国贸系:A;经管系:B;商外系:C;信管系:D;公外部:E ;基础部:F ;财经系:G;物流系:H。 各系部将试卷依次排序。例如:A1,A2,A3 ......
  3)试卷经各系部审核后,于12月23日前提交教务处。
4)选修课及灵活考试课程如需印制试卷,请至少提前一周送至教务处308室雷晓艳老师处印制。
五、全院统考课程安排
    1.时间安排
1月20日08:10——09:10    听力1(普高试卷)考试
1月20日09:20——10:20    听力3考试
1月20日10:30——11:30     听力1(对高试卷)考试
1月20日14:00——15:30     经济数学
1月21日 08:10——09:40   经济学基础考试
1月21日10:00——11:30    中国文化考试
1月22日08:10——09:40   财经系、商外系、经管系思修与法律基础考试
1月22日10:00——11:30    国贸系、信管系、物流系思修与法律基础考试
1月23日 08:10——09:40    综合英语3考试(普高试卷)
1月23日10:00——11:30    综合英语3考试(对高试卷)
1月27日 08:10——09:40    综合英语1考试(普高试卷)
1月27日10:00——11:30    综合英语1考试(对高试卷)
2.公共教室安排
经管系、信管系:1号教学楼1、2、3、4阶梯教室
财金系、商外系:2号教学楼A1、A2、A3
国贸系、物流系:2号教学楼B1、B2、B3
以上考试由任课系部在安排好班级、人数后,交教务处统一协调场地和监考人员,提交时间与形式同其他监考表。
六、考试纪律
1.各系在考试前,要通过不同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对学生作好考试前的动员工作,督促学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学生带学生证(或带照片一卡通)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学生不能携带有记忆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杜绝作弊现象。
2.各系部要对本部门的教师提出要求,考试是学院正常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切实维护好各考场的考试纪律。
七、成绩及试卷提交
1.成绩提交分为网上录入和书面成绩两部分。网上录入方法不变,可查阅《教师网上成绩录入操作说明》;书面成绩必须经系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系部汇总。
    2.系部汇总书面成绩表、试卷分析表和装订好的试卷,并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交往教务处。
    3.网上录入成绩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8:00—2015年2月3日23:50。
八、工作要求
1.停课前各专业、班级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全面复习,重点掌握,严禁复习重点过于突出。
2.各系在安排监考教师时要明确几个原则,一、在安排监考教师时,要平衡本部门和合作监考部门教师监考场次;二、监考教师合作问题,要尽量做到新、老教师合作监考,男、女教师合作监考;三、在学生考场不变的情况下,监考老师不重复监考同一考场考试;四、遇任课教师所教授的课程考试时,优先安排任课教师监考其所教授的班级;五、任课教师所教授的课程考试而本人无监考任务时,请任课教师来校巡视,按监考人员计。
3.考试场地请尽量安排在各班级所在教学区。
4.各系负责布置本系所有考场,要求考场清洁,桌洞倒置,排列有序。每场考试前,各系负责检查本系考场,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5.印刷好的试卷请各系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6.各位监考教师务必按时到达岗位,监考尽职尽责。
 7.各位老师请认真做好阅卷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成绩及考试相关材料。严禁让学生参与阅卷(包括批阅客观性试题)、分数统计、分数换算以及网上成绩录入等工作。
九、注意事项
1.为了严明考试纪律、提高考试质量,请各系尽量将班级分班,并安排在普通教室考试。
2.各系在安排考试班级时要注意,同一班学生同一天内考试场次一般不超过两场。
3. 全院考试结束之前,老师原则上不许离校。
4. 出现监考老师临时请假情况,各系部自行调换。
 
                                                                           教务处
                                                                        2014年12月3日